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做分录

结转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分录做法:

计提:
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xx元。

贷:应缴税费--应缴城市维护建设费xx元。

结转:

借:本年利润xx元。

贷:营业税金及附加xx元。

下月申报成功后缴纳:

借:应缴税费--应缴城市维护建设费xx元。

贷:银行存款xx元。

扩展资料:

注意事项:

1985年2月8日,国务院发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》,从1985年度起施行。1994年税制改革时,保留了该税种,作了一些调整,并准备适时进一步扩大征收范围和改变计征办法。

《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》第三条规定,城市维护建设税,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,增值税,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,分别与产品税,增值税,营业税同时缴纳。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、管理、纳税环节、奖罚等事项,比照产品税、增值税、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
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,缴纳消费税、增值税、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。

其他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