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女官等级

大清康熙王朝宫女共分九个品级:

正三品官职名称:代诏女官仅设于皇帝宫中;

正四品官职名称:内廷女官管理宫女并协助皇后、当值内眷管理内廷女官;

正五品官职名称:女史仅设于皇后、皇贵妃宫中,仅设,见贵人以下位份内眷,可免礼;

正六品官职名称:司记;

正七品官职名称:昭训;

正八品官职名称:采女;

正九品官职名称:奉仪;

宫女无品级;

外府女官:太子东宫女官,亲王府邸女官,郡王府邸女官,贝勒府邸女官,大臣府邸女官,公主府邸女官。女官当差满,则通过征询其本人意见,酌情赐归外家。或者指配给皇亲。

其他文章